2010 年 4 月 : 媽 , 我 畀 人 「蝦」> <


近日收到不少有關「網上欺凌」的訪問邀請,我非常欣慰香港的傳媒越來越關注這課題,因為受害個案日益增多,而外國更有受害者因此而自殺身亡。惟現時探討此課題的本地數據和資料不多,而未曾身受其害的學生和家長,往往忽略事件的嚴重性,而疏於防範。

究竟在網上可以如何「欺凌」別人呢? 網上欺凌 (cyber bullying)一詞沒有嚴格的定義,一般指透過互聯網或手提電話,以言論、圖片或影片等方式,對他人進行持續侮辱或惡意攻擊,使對方感到不安,甚至受到傷害。

現實世界中的欺凌很多時取決於身體的強弱,但網上欺凌卻取決於擁有對方多少資料。如雙方不是早已認識,則以「人肉搜尋」方法,發起網民網羅資料,如真實姓名、相貌、就讀學校、個人行蹤等,然後在討論區、facebook等社交網站公開,並發放侮辱對方的言論,甚至把受害人相片移花接木,加以醜化羞辱。面對這情況,受害人往往難以招架,亦無法預防,因為受害人在「明」,欺凌者卻往往匿名在「暗」;再加上互聯網的消息傳播又快又廣,很快便能聚集網群,他們以為自己有「權」和「自由」發佈任何言論和圖片,於是一唱一和,便構成「集體欺凌」,受害人只有陷於孤立無援之地。

網上欺凌事件要訴諸法律處理,但防範未然更為重要。在教育青少年互聯網知識的同事,必須培養他們的「責任感」和「同理心」,即使在開放自由的社會,我們也要為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;在進行任何「行動」之前,應以同理心出發,試想想自己能否承受同樣的結果? 此外,我們更要小心保管個人資料。我有一位朋友,他的facebook朋友名單竟有四千多位! 我不禁問他:「這全都是你的『朋友』嗎? 你放心分享那麼多個人資料給他們嗎 ?」

網上欺凌必須得到正視。青協稍後將進行有關研究,希望屆時能深入認識此現象及其啟示,再與各位分享。